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近日,东宝区总工会正式启动2020年度“金秋助学”活动,计划资助全区困难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在8月底前向所在的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金秋助学”主要救助对象为已加入工会组织,子女处于大学、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区总工会将给予资金帮扶。具体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含)的职工,由于子女上学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总收入除去子女上学引发的必要费用支出后,家庭实际人均年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东宝最低生活保障150%标准为:1065元/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含)的职工,由于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子女上学引发的必要费用支出后,家庭实际人均年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职工家庭(东宝最低生活保障300%标准为:2130元/月)。另外农民工申报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不属于农村精准扶贫户、低保户。
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需带齐相关资料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本单位工会(或所属辖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东宝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东宝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相应补助。
以下5类对象不纳入帮扶范围:一、拥有2套(含)以上有产权的城区住宅(含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自管房产、小产权房,不含农村宅基地、车库车位)。二、拥有商业用房、厂房,或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且正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家庭拥有除以下情形的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除外情形是,购买价格不超过10万元、且购置时间在申请建档之日两年以前,或购买价格不超过5万元的。四、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五、拒绝提供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核查授权书。
来源:东宝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