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总工会网站 欢迎您的访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2019年12月18号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意见》就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标准。进一步夯实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和平台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的责任。明确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完善现场服务规范、网上服务规范,压减办理时限,加强人员管理提出要求。在实践基础上,适时制定政务服务评价国家标准。

二是畅通评价渠道。畅通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为主,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和政府部门“监督查评”为补充的评价渠道。设置评价器、评价功能模块等,方便企业和群众现场评价、网上评价。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通过政务服务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了解政策落实及政务服务情况。

三是用好评价结果。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将政务服务情况、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政务服务竞争机制。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连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保障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的权利,建立健全评价人信息保护制度。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促落实,加强相关制度整合衔接,减少基层负担。

《意见》还提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

来源:新华网

  • 热门推荐
  • 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26

2024/04

喜报!沙洋县10人荣获“荆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4月25日上午,2024年荆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荆门剧院隆重召开。沙洋县人民...

26

2024/04

钟祥市总工会与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检察+工会”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

26

2024/04

2024年荆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举行

4月2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举行2024年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暨庆祝“五一”国...

友情链接:
湖北工会网 武汉市总工会 宜昌市总工会 荆州市总工会 十堰市总工会

联系我们:0724-2372051

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天鹅路65号(荆门传媒中心A座11楼) 邮编:448000

备案号:鄂ICP备16014467号-2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