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我市召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精神和省总工会工作要求,解读和宣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政策、流程,动员全面启动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谢继先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魏明超主持会议。
会上观看了职工医疗互助宣传片,宣读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湖北省办事处《关于在湖北省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和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的《荆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市科技局机关工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公司工会等2家单位代表与市总工会就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场签约。会议特邀中互会湖北省办事处副主任徐军讲解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
会议强调,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工会组织参与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具体行动,是一项利单位、利企业、惠职工的重要民生实事。各地、各单位要吃透政策、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实现动员和推进全覆盖,让党委、政府的关怀关爱和工会的温暖阳光普照职工心田。国有企业和市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要起带头作用,率先动员组织职工参保,早日让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惠及广大职工。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被职工称作“第二医保”。荆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在省总工会和中互会湖北省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低门槛、低缴费、广受益、广覆盖”,不以营利为目的,参保资金省级统筹,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荆门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首期开设4个互助保障项目。其中,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每年每份缴费130元,每名职工可参保1份,最高赔付30万元;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年每份缴费35元,每份最高赔付1万元,每名职工最多可参保4份;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每年每份缴费 25元,每份最高赔付1.5万元,每名职工最多可参保4份;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每年每份缴费 20元,每份最高赔付3万元,每名职工最多可参保4份。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经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市、县总工会设立的基层经办机构申请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来源:市职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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