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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340元,荆门建档困难职工请查收你的疫情生活补贴
2023年02月22号

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带来的生活困难,市总工会筹资82万元,对全市360户建档困难职工增发疫情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困难职工每户发放2340元(780元/月×3=2340元),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困难职工每户发放2100元(700×3=2100元)。该笔生活补贴将于2月底前发放到位。

除此次普发的疫情生活补贴之外,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筹资527万开展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和医疗救助,向每户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平均发放年帮扶资金16700余元,有效缓解了困难职工面临的看病、子女上学、日常生活等压力,构筑起保障困难职工生活的最后防线。

Q1:我符合建档标准吗?

A1:根据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建档帮扶。

1、深度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相对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3、意外致困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和家庭意外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建档帮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实际拥有2套(含)以上房产的(不含农村宅基地、车库车位),不能申报深度困难职工,可申报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在查实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住房后,其他实际拥有的房产,不论是否出租,均应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计入家庭收入。
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摩托车、三轮车、残疾和患病职工功能性代步车除外),不能申报深度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以上其中一项或多项,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含)以内的,可申报相对困难职工或意外致困职工。

Q2:建档困难职工能得到哪些帮扶?

A2: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实施一项救助,也可实施多项救助。

1、生活救助。对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之和(市直780元×12个月=9360元);对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市直780元×10个月=7800元)。

2、助学救助。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市直780元×10个月=7800元)。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助学,以及对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市直780元×6个月=4680元)。

3、医疗救助。根据救助对象需求和帮扶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确定(含自付和自费部分)。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进行救助,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为防范资金风险,使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实施医疗救助,单个困难职工家庭超过2万元,须报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审批同意后实施。

Q3:我该怎么申报?

A3: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职工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之日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职工的家庭困难状况完成入户调查,核实申报资料,填写入户核实表,确保情况真实

3、审核公示。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致困原因、建档类别、监督电话等。

4、单位申报。漳河新区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报送荆门职工之家。

5、资金发放。经审核,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救助资金将全部通过荆门工会阳光5·1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直接划转。

联系电话:2372484、2360130

地址:荆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四楼(中天街16号,原华隆小商品市场)

来源:市总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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