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荆门市申请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0年11月19号
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初核,荆门市总工会审核,拟对高良侦等7名同志申请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11月25日。(名单附后)
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请及时以书面、电话形式、邮件或当面向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反映,反映问题者应表明真实单位和姓名及联系方式。拟推荐的7名同志是否存在: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
4.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的。
5.种养殖大户。
6.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联系电话:(0724)23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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